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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序

    号1

    项目

    名

    莘县中医医院借款合同编号

    《不可撤销的透支款项归还协议书》

    币

    种

    人

    民

    币

    本金(截到2018.12.31)532,000.00

    利息(截到2018.12.31)

  8,288,791.72

    债权总额(截止到2018.12.31)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莘县福利医院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拥有的对莘县中医医院的债权资产已依法转让给莘县福利医院,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保证、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莘县福利医院(详见下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债权转让的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请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莘县福利医院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9年2月20日(单位:元)担保措施

    保证-山东省莘县齐佳食品有限公司8,820,79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