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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债权转让公告

    修涌:

    根据青岛信达荣昌典当行有限公司与徐大成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青岛信达荣昌典当行有限公司已将对修涌所拥有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15)北民初字第1729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全部债权权利一并转让给徐大成(身份证号:370205198407204017)。

    现公告通知债务人修涌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债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债权受让人徐大成履行调解书所确认的全部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信达荣昌典当行有限公司

    徐大成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