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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送达公告

  • 日期:2018091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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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勤芝继承人:吴家福、吴东福、吴建国、吴爱国、吴桂英、吴连英、吴玲玲、吴美丽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26日对你户作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青北补决字【2016】160号),因你户相关事实需进一步查明,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12月20日作出关于《撤销泰山路105号甲、乙零星片改造项目被征收居民吴勤芝继承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决定》。因无法直接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上述撤销决定书。请相关房屋权利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青岛市市北区黄台路54号房屋征收办公室(联系人:杨刚,联系电话:18863994967)领取《撤销泰山路105号甲、乙零星片改造项目被征收居民吴勤芝继承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决定》,逾期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