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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 日期:2018091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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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龙志达建材有限公司、顾正军、顾展鹏:

    青岛龙志达建材有限公司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于2013年9月3日贷款本金87万元,借款合同号为:青农商即墨开发区支行流借字2013年第130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债权和担保权利,按现状转让给王洪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向王洪波履行义务。

    通知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