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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 日期:2018091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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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恒德路灯厂、苗森明:

    青岛恒德路灯厂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于2014年7月10日贷款本金252万元,借款合同号为:青农商即墨营业部流借字2014年第164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债权和担保权利,按现状转让给王洪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债权转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向王洪波履行义务。

    通知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