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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 日期:2018091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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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亚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韩明强:

    根据我公司与东方航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书》,我公司已将对你所享有的(2014)南商初字第30418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债权依法转让给了东方航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请你公司按照(2014)南商初字第30418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付款义务向东方航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时履行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航空传媒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