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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 日期:2018081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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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山东三联商社泰安商业广场

    山东三联商社泰安商业广场担保方式保证保证保证人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日2006-3-292006-3-29

  到期日2007-09-102007-09-10

  本金余额

6,000,000.00

10,000,000.00

    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高弘投资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高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 债权转让协议》,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相关下属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高弘投资有限公司。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高弘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高弘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高弘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高弘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15 日

    中高弘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启凯

    联系电话:13366670999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公告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高弘投资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公告资产清单:

    联合公告资产清单(汇总)

    基准日:2018 年 8 月10日  单位:元

  欠息28,494,47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