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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 日期:2018081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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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东营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职工任孝波,身份证号码:37052319820407301X ;许金丽,身份证号码:370406198102160022;王伟伟,身份证号码:370523199102094914 ;周宁,身份证号码:370523199803114930;赵永刚,身份证号码:370523197306284913;丁国辉,身份证号码:370523198812164935;初友梅,身份证号码:370502197809165623;周力冬,身份证号码:37052319830904491X ,私自旷工,至今未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本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将以上 8 名职工做辞退处理。

    请以上 8 名同志在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与东营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公司保留向其追究公司损失的权利。

    东营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

    二 〇 一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