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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8081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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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  权  转  让  通  知

    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已将下列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转让,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特告知下列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并请向下列债权所对应的受让人履行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018 年 8月 14 日

    公告资产清单序号借款人名称

    青岛冶通商贸有限公司

    青岛冶通商贸有限公司

    青岛冶通商贸有限公司

    青岛冶通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编号

    兴银青信字2014-146 号

    兴银青信字2014-147 号

    兴银青信字2014-185 号

    兴银青信字2014-247 号币种美元美元美元美元本金余额(美元)2800125.802800532.881127198.841141291.88担保人

    青岛领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玉祥、李玉民

    青岛领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玉祥、李玉民

    青岛领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玉祥、李玉民

    青岛领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玉祥、李玉民

  债权买受人

    青岛德韵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德韵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德韵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德韵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