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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8081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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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

    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8 王建勇年8月9日将王建勇的借款债权本金198995.60元及利息转让给买受人李磊,现将债权转让一事向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告知,请该笔债权借款人王建勇,担保人张朝燕、杨雷、李松柏、梁宇、赵伟(赵伟凡),或借款人、担保人的继承人自通知之日起向买受人李磊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担保义务。

    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8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