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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日期: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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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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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得安: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点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宋志强: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刘守军:本院受理的原告纪秀明诉你、被告刘爱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0684 民初263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刘守军、刘爱武给付原告纪秀明欠款本金93000 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登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浦升强、张秀娟: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太全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0684 民初 241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登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王自敬、林秀英:本院受理原告王淑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起诉要点: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本息 118000 元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袁凤春、毕银芝:本院受理原告白建立与你们、被告毕元元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依据《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起诉要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劳务费 87342 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 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孙玉波:本院受理原告巩福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北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葛诗秋、朱永磊:本院受理原告张树乐诉你们、孙启果、马小丽四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高杨:本院受理原告张光胜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沈世凯:本院受理原告刘晓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84 民初 244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崔振波:本院受理的原告蓬莱昌盛散热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其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8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王和涛、胡桂兰:本院受理的原告范福珍诉你二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其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本院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 8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王军: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 8 时 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蓬莱市人民法院

    王卫东: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 时 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蓬莱市人民法院

    张巍: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4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蓬莱市人民法院

    张庆爱:本院受理原告李国顺诉烟台虹口东升实业有限公司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查找不到你,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2018)鲁 0602民辖初73 号民事裁定书,原告请求:判令二被告借款 22 万元、利息 66000 元共计286000元(暂计至 2017年 12 月30 日,之后继续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诉讼中因被告烟台虹口东升实业有限公司对本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本院裁定将本案移送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0 日和15日内。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三元电子有限公司、烟台海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孙永环、刁锡章:本院受理的原告邰光瑞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宋艳艳、毕可龙:关于本院执行的烟台广信典当有限公司与你们典当纠纷纠纷一案,因你方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本院已在淘宝网网络平台对宋艳艳所有的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园城路 82 号内 39 号的房产进行了拍卖,现已成交,上述房屋内尚遗留有小量物品,暂由拍卖买受人代为保管,你方应于 2018 年 9 月30日前自行前往领取,逾期不领,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由此致使财产遇到损坏、灭失的,后果自负。附物品代为保管人的联系方式:13256902691(王先生)。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东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林君、杭州萧山泽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安志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高新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高新强不服本院(2016)鲁 0602 民初6213 号民事判决书并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0 日和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 14时 00 分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 5 审判庭公开审理。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林嘉新、杜少岩、孙岩: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及被告刘衍敏、陈娜、林久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陈娜不服本院(2017)鲁0602民初 1585 号民事判决书并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0 日和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 00 分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 5审判庭公开审理。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申德连、孟庆英、济宁圣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0811 民初 549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梁伟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 0811 民初 549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张广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 0811 民初 549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王元水、史效臣、聂继红、郭月苓: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 0811 民初 5496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王爱华、孙中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 0811 民初 5498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钱海涛、崔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 0811 民初 5500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杨大伟、张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 0811 民初 5501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寿光市糖酒茶副食品有限公司、梁秀兰、孙国华、王伯利、刘同涛、冀雪凤: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市糖酒茶副食品有限公司、梁秀兰、孙国华、刘同涛、冀雪凤: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上午10 时 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寿光市糖酒茶副食品有限公司、刘同涛、冀雪凤、王立欣、王伯利: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下午14 时 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王勇:本院受理原告王云诉被告你及王元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302 民初 1334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卞月月:本院受理原告张树昌诉被告你及成文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302 民初 178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俊林、马秀琴:本院受理原告李长勇与你们迫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302 民初 405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232900 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桂森:关于闫树松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本院已立案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技术室委托山东弘裕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王桂森所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苗庄小区 C4 号楼 4-201、-111 的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 41.39 万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鲁弘评字(2018)第 166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2014)临兰执字第 2525 号拍卖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10 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该财产以清偿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学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代位求场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30 分在本院北孟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缺席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齐新军、朱肖慧: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786 民初 1484、148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柳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昌邑市市金鸿纺织有限公司、高焱:本院受理原告闫永志、徐凤鸣诉昌邑市金鸿纺织有限公司、高焱、吴国君买卖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昌商初字第 705 号、(2018)鲁 0786 民初240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柳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李志彬、牟同科:本院受理原告青州市乐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 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丁国磊:本院受理郑立文诉青州市公安局、青州市人民政府及你治安行政处罚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任在军:本院受理郑立文诉青州市公安局、青州市人民政府及你治安行政处罚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孙广福、吴兆爱、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州金桥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 0781 民初 349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中凯置业有限公司、山东中凯置业有限公司青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侯闺秀诉山东中凯置业有限公司、山东中凯置业有限公司青州分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时 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高振超、张加喜:原告杨德合、杨青华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781 民初 48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张益亮、周阳:本院受理原告贾红亮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 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李国伟、李建波:本院受理原告徐子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孙王利: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区支行诉傅宝杰、付学杰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 0703 民初1223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于国强、李景萍: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寒亭区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马银凤、范西丽、宋思云、张玉和、杨海伦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鲁0703 民初 1332 号、1335 号、1336 号、1337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丁文军、丁文明、丁路路:本院受理李树元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寒滨民初字第 267 号及(2014)寒滨民初字第 269 号民事判决书两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树和:本院受理齐亮亮与被告王春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被告均申请追加你为共同被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陈全滨:本院受理徐兆卿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下午14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史云卿:本院受理倪然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法律程序委托山东卓越全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位于临朐县民主路 231 号房产进行评估,因你下落不明,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卓越全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 日视为送达。如你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提出意见回复本院,逾期不回复,本院将依法拍卖该房产。依照法律规定,对不动产的拍卖共两次,降价共两次,第一次降价不超过30% ,第二次降价不超过 20% ,你应在临朐县人民法院确定的拍卖日期前 5 日内到法院领取拍卖通知书,并按时参加拍卖活动。

    临朐县人民法院

    肖红贞:本院受理高相政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固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翟法璋、赵霞、崔浩军、马艳萍:本院受理原告张华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7 民终 166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传忠、刘海英:本院受理(2018)鲁0703 民初 802号肖云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于锋军:本院受理王书彬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03 民初 17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赵付春、郭淑伟: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李升泉、秦树蓉诉被申请人赵成利、原审被告赵付春、郭淑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785 民再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万林:本院受理张秀梅诉张学津及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 民初 5559 号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伟、王丽娜:本院受理原告张国栋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8)鲁 0785 民初 41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爽明、董晓东、刘保振、东营市胜华油品运输有限公司、南皮县恒达汽运服务中心:本院受理原告林守竹、王小丽、林超三人与你们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8 年 4月 25 日作出 2017鲁 0785 民初 2644 民事判决书,因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不服本院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高密市人民法院民三庭领取上诉状一份,逾期视为送达。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高密市人民法院

    潘洪堂、邱敦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与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0785 民初 520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谭超、谭京道、青岛九龙山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起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刘瑞明、张彩妮: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及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杨波: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凯宇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凯宇置业有限公司、单继孝、单纪平、杨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 0785 民初 1975 号民事判决书、补正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补正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于明艳、郑连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与被告于明艳、郑连发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8)鲁0785 民初 5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郑本利:原告宋军铎与被告郑本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 民初 447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马永朋、杜晓杰:原告刘德泉与被告马永朋、杜晓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785 民初 23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志龙、王国燕、高密市三合置业有限公司:原告田学龙与被告高志龙、王国燕、高密市三合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85 民初456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延平、孙俊俊:本院受理原告綦龙江与被告欧白山、昝玉玲、王延平、孙俊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欧白山、昝玉玲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 民终 586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密市普嘉暖通设备有限公司、高密市孚嘉采暖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高密市豪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0785 民初545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密市霸龙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勇起诉你(2018)鲁 0785 民初 2334 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贾玉冰:本院受理原告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与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8)鲁 0785 民初 43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密市仁和电器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斯达克生物降解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冯晓华、赵玉民、青州市九州泡塑制品有限公司、青州市金田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青州市富莱仕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瑛诉被告冯晓华、赵玉民、青州市九州泡塑制品有限公司、青州市金田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青州市富莱仕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2)潍民初字第25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赵玉民、冯晓华偿付原告王瑛借款本金430 万元及相应的利息与违约金(利息与违约金:依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自 2011 年 11 月8 日起计算到 2012 年 10月 24 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青州市九州泡塑制品有限公司、青州市金田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青州市富莱仕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对上述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方(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中普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建华、李凤娟:本院受理原告张历历与被告潍坊中普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建华、李凤娟、青州市鲁星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程立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3)潍民初字第 14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潍坊中普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张历历借款本金 255 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潍坊中普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张历历本案借款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2年 11 月16 日起至 2015年 5月 8 日止,本金为 445 万元,以此为基数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自2015年 5月9 日起至 2015年 8 月31 日止,本金为 255 万元,以此为基数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自 2015 年 9 月1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本金为 255万元,以此为基数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如果四倍利率折算的月比率超过 2% ,则按2% 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三、被告李建华、被告李凤娟、被告青州市鲁星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被告程立海对本判决第一项与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张历历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方 (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坤基肥业有限公司、山东坤基沃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中联服装印花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科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宏基铁塔有限公司、贾功玲、徐焕民:本院受理原告刘宏伟、孙炎与被告诸城市坤基肥业有限公司、山东坤基沃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中联服装印花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科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宏基铁塔有限公司、贾功玲、徐焕民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作出(2017)鲁 07 民终100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确认本案土地预存款 2545320 元归山东坤基沃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准许依据本院(2014)潍执字第390 号之五执行裁定书和(2014)潍执字第390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其继续执行。限你方 (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爱兰、逄建罡: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郭营波、刘培华,原审被告刘爱兰、逄建罡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7 民终 363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侯圣祥、曲玉芹: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侯圣福、被上诉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市支行、原审被告侯冠华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8)鲁07民终 2051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洪岭:本院受理原告闫加棒诉被告孙启华、张洪岭、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天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天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胡继亮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被告山东天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2017)鲁1302 民初 12072 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山东天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主要上诉请求为: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 1302 民初 12072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或者发回重审;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爱军:本院受理原告刘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302 民初 394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葛圆圆、刘星 :本院受理原告刘静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 1302 民初 991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爱军、冉宪玲、临沂商城百兴配载中心:本院受理原告李学军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302 民初376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吴洪彬、崔力铭:本院受理原告刘静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 1302 民初 1362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冉宪玲:本院受理原告尹秀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302 民初 360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广博:本院受理原告苏丽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26 民初 127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彭楼法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鄄城县人民法院

    山东天时空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时剑、朱李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东城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5 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永梅:本院受理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诉你和申玉稳、李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2017)鲁 1791 民初 1706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 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鲁宁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运河:本院受理原告朱俊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5万元及利息 9000 元,2018 年 2月 11日后利息本,本金按 59000 元,月息按 1.5 分以实际时间计算,一直到本息还清为止;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 15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怀亮:本院受理原告高树华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 鲁 1791 民初 81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秉恩:本院受理郭秀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审判法庭内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魏国、冯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电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 ﹚ 鲁1791 民初 226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广军、丁天文:本院受理菏泽开发区兴辉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和刘子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4日 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菏泽聖 皇食品有限公司、菏泽聚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薛维东、庞艳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电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791 民初 121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5 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8年 2月 1 日受理了申请人山东润泽制药有限公司 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据号码:31300051/43833028 ;票面金额:150 000 元;出票人:山东睿鹰先锋制药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润泽制药有限公司;到期日:2018年 7月 20日;付款行:莱商银行菏泽开发区支行的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 2018年 8 月7 日作出(2018)鲁1791 民催1 号民事判决:一、宣告申请人山东润泽制药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31300051/43833028、票面金额 15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山东润泽制药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翠荣:本院受理原告张学连与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被告李翠荣偿还借款 200 万元及利息;2.被告王东亚、张翠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起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黄凤学、安迎娣:本院受理原告何海燕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0 时整(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 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清元:本院受理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791 民初 1565 号民事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09 时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勇军、常慧、史博赢:本院受理原告田留兵诉马勇军、常慧、史博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2018)鲁 1791 民初24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忠:本院受理原告侯卫国诉李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2018)鲁1791 民初 68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姬腾飞:本院受理原告武云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鲁 0402 民初 90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勇:本院受理原告张娅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402民初 169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海文、李强、黄永斌:本院受理原告李明银、马宁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民初 1696 号、16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祝涛:本院受理原告颜景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 民初 130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五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海燕:本院受理原告张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 民初 4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五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任森森、王娟娟、王吉全、王东,刘建奎、李良花、刘建斌,黄海兰、王东、任洋洋、王娟娟,王龙、王成泉、任洋洋、王娟娟,唐茂金、王光侠、韩邦鹏、晁冰: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402民初 181、176、177、178、17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恒磊、吕鹏:本院受理原告付晓慧诉你们和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402 民初 2867 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建波:本院受理原告李志英诉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0402 民初 3062 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 2018 年11 月 19 日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金坤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玉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402 民初 2885 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 年 11 月 14 日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万建民、杨玉山、柳玉洁:本院受理原告刘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2)市中民初字第 74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高品汽车养护有限公司、王平、刘静、陈玉荣、枣庄同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枣庄高品众联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杜蕴、吴增勇、陈浮、王兆宇、张勇: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09 点 00 分在本院孟庄人民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鹏:本院受理原告谢晓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 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402 民初 209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沙红艳、王次清:本院受理原告孙汉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民初 445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胡平平:本院受理原告王润泽、王政赫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402 民初 78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丽:本院受理原告王新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 民初 8408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勇:本院受理原告韩强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并定于 2019 年 01月15日 09时 0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政: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凤玲: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马汝东: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 ) ,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马倩倩: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安增秀: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十四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沈大通:本院受理原告吕茹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齐涛:本院受理原告罗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403 民初 148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齐涛:本院受理原告罗贤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8)鲁 0403 民初 148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赵山: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褚敏:本院受理原告时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少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卓文商贸有限公司  山东顺鑫商贸有限公司  枣庄市中瑞贸易有限公司  枣庄金龟电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胡峰  郝存海  张开平  单立建  张裕光  种道真  张延哲  杨扬: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卓文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顺鑫商贸有限公司、枣庄市中瑞贸易有限公司、枣庄金龟电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胡峰、郝存海、张开平、单立建、张裕光、种道真、张延哲、杨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杨扬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丁永恒:本院受理原告张文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 8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