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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嫌犯从宽处理

突出人权司法保障

  • 日期: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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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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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青岛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现场会在即墨区检察院召开。来自青岛市两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同时邀请了青岛市和即墨区政法委、法院、公安、司法局的相关领导参加。

    据介绍,2016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近两年来,青岛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宽严得当,对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依法从宽处理,试点工作整体稳步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如,即墨区检察院2016年11月至2017年 12 月,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案件1078 件,适用率 71.1% , 2018 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案件 445件,适用率提高到82.8% ,实现了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统一。

    会上,通报了全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针对《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内容,对试点工作进行说明;即墨、市北、黄岛、城阳四个区检察院分别就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作经验介绍,其他区(市)院作书面交流。

    青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光总结讲话,他表示,今后检察机关将继续严格依法推进,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适用。进一步严格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以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为标准,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引,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处理。继续做好权利保障工作,确保认罪认罚真实自愿,做到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约,确保试点运行平稳有序,进一步完善配套保障,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李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