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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公 告

  • 日期:2018011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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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5)历城执字第 450号《执行裁定书》、(2015)历城执字第 4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张海涛名下坐落于历下区经十东路中润世纪城东区8号楼2-902的房产,抵押权人曲新民的抵押权登记已被依法裁定注销。根据上述法律文书,我局公告作废济房他证历字第 081750号《房屋他项权证》。同时,我局将依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为有关权利人办理上述房屋的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