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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利器打造智慧公诉

  • 日期:2017112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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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的一天晚上,我和丁某在网吧上网,刘某到网吧找丁某去办事,当时丁某穿着拖鞋……”近日,在寿光市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曹卫东读着卷宗上面这些话,然后用鼠标轻点智能语音识别系统上的“麦克风”图标,这段文字便在“李某寻衅滋事罪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中自动生成了。

    近年来,寿光市检察院积极打造“智慧公诉”,以信息化、网络化、大数据、语音云为手段,将科技手段广泛应用于刑事司法办案中,开启了公诉办案的新模式。

    声音到文字的“完美蜕变”。“ 有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方便多了,除特殊人名、案件关键词或个别物品名称外,基本可以做到语音转文字,可以节省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于校对笔录、核实关键词,大大节省了时间。”曹卫东说。

    “因人工记录比较慢,过去公诉部门召开案件讨论会议,只能选择性地记录主要观点和结论,显得过于简略,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偏差。现在有了语音识别系统,不仅能够基本记录发言,还很完整规范,有效辅助了检察官决策。”公诉科内勤刘霞说。

    据介绍,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应用于公诉办案的各个环节,在案件审查报告制作、远程提审、现场询问(讯问)、庭审活动中的应用,有效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目前,该院公诉部门已在110 件案件中试用,公诉人语音识别准确率达到 90% 以上,轻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语音识别率达到 80% 以上。

    “ 足不出户” 就能开庭。“ 被告人李某,公诉人现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你进行讯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你应当如实回答,听清楚了吗?”这是公诉科检察官奚东锋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对羁押于辖区看守所的被告人李某依法进行讯问的情景。通过该系统,检察官足不出户就能参与庭审,实现了“轻罪快审”“简案快办”。

    为满足轻罪案件快审的需要,寿光市检察院建设了远程庭审系统,设置远程庭审室,对接法院数字法庭系统,根据庭审工作需要,公诉人在远程庭审室内实现远程在线庭审,为全面推行认罪认罚程序奠定了基础。试用以来,已对29起羁押的单一被告人认罪案件通过远程在线完成庭审。

    庭审示证“ 触手可及”。“被告人宫某,这是你在检察机关讯问时作的供述,跟你现在说的不一样,请解释一下。”近日,在庭审宫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公诉人王冰运用一体化工作平台将当庭翻供的被告人供述予以庭审展示,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宫某哑口无言。

    据介绍,寿光市检察院研发的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能够实现公、检、法各部门的互联互通,具有出庭一体化功能。各种证据能够直观、形象、全面地予以展示,一改往日被告人及辩护人只能听不能看的状况,使控方出示证据更加直观、鲜明。依托该平台,公诉人可以根据庭审现场情况变化,在公诉席上凭借个人账号、密码直接登录自己的办案系统,全面直观展示电子卷宗的原始内容,这种示证模式极大地增强了诉讼参与人和旁听者对案件事实的直观感受,提升了庭审效果。

    近年来,寿光市检察院坚持以“ 智慧检察” 引领提升“品质检察”,主动向科技要生产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从转型中挖潜,加快推进“智慧侦监”“智慧公诉”建设,建立司法办案中心,相继部署刑事案件信息共享、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观摩指挥、智能语音识别、推门录、全程留痕等多个辅助办案的工作平台和系统,切实方便了干警办案,提升了办案效率。刘珊  王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