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检查专刊 第三版

“ 妈妈,我错了,我想回家……”

—平度市检察院组织亲情会见促未成年犯认罪悔过

  • 日期:2017112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10月30日,平度市看守所审讯室内,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在两位检察官的陪同下,焦急地等待着,双眼不断望向防护栏一边的铁门。随着铁栏那侧房门的打开,狱警押解着一个少年走了进来,中年妇女忍不住伸出双手:“儿啊,儿啊!”少年也呜咽着迎过去,手铐与铁栏发出金属的碰撞声,“妈妈,我想回家……”

    时钟的指针回拨,停留在2017年5 月的一天。救护车的鸣笛声划破了初夏傍晚的宁静,急急驶进了平度市一家职业中学内。年仅17岁被害人小新(化名)蜷缩在宿舍内冰冷的水泥地上,腹部被鲜血染红,微弱的呻吟着。他的旁边,还蜷缩着另一位少年,目光呆滞的看着手里的水果刀,口中不停叨念着:“不是我的错,不是我的错……”他就是张阳(化名)。这两名少年同班同学,又同在一家工厂实习。工作时因琐事发生争执,被人劝离后回到宿舍,一言不合又开始厮打,气急了的张阳顺手抄起宿舍内的水果刀,向小新的腹部猛刺过去……经送医后检查诊断,小新肝脏破裂,构成重伤二级。

    “ 不是我的错,是他自己不对!” 案发后,张阳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寻找种种借口推卸责任。但承办检察官韩立杰和同事了解到,张阳在看守所不思饮食,经常掩面痛哭。 原来张阳的父母只是普通工人,家庭生活并不富裕。“捅了人是要赔钱的,爸我妈年纪大了,挣钱不容易,我怎么问他们要钱,怎么对得起他们?”压力巨大的思想压力压得张阳透不过气。“孩子,问题迟早是要面对的,逃避解决不了任何事情。 你还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很长。”韩立杰一方面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开导,一方面联系其法定代理人安排亲情会见,希望通过亲情的力量,让张阳打消顾虑,认罪悔罪。

    如今,一道铁窗,阻隔了母子二人,但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少年一直低头啜泣,母亲眼角含泪,不停抚摸着儿子略显稚嫩的脸颊,仔细询问着儿子在看守所里的生活。“ 放心,咱知错就改,争取从轻处罚。”母亲的劝说和承办检察官的释法最终打消了张阳的思想顾虑:“妈,你放心吧,我一定好好接受教育,争取早日回家!”少年擦干眼泪,抬起头望向检察官,目光平静而坚定。“检察官阿姨,我如实交代,是我用刀捅伤的他,我错了……”

    考虑到张阳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困难,没有聘请律师,会见结束之后,承办检察官及时联系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案件起诉后,检察官及时与法官沟通案情,配合做好被害人的赔偿安抚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最终张阳得以从轻处罚。

    “ 单纯的处罚并不能使未成年人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而亲情会见可以让他们感受亲情的温暖,积极认罪悔罪。”承办检察官韩立杰介绍,一般三种情形适用亲情会见制度:案件事实已经基本查清,主要证据确实、充分,安排会见、通话不会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认罪、悔罪表现,或者虽尚未认罪、 悔罪,但会见、通话有可能促使其转化或者有利于社会、家庭稳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对其犯罪原因、 社会危害性以及后果有一定的认识,并能配合检察机关进行教育。

    据了解,对于上述符合会见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将联系看守所安排具体会见时间,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近亲属在检察人员的陪同下进入羁押场所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亲情会见。“这有助于疏解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帮助其正确认识自身行为产生的危害后果,促其主动转化。”韩立杰介绍,今年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已安排7 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家长亲情会见,教育、感化明显效果,对挽救未成年人起到了积极作用。张艺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