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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少年的“知心姐姐”

—记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女检察官项楠

  • 日期: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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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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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以指控犯罪为己任的检察官,被她处理的过的10余名失足青少年却热情地称她为“知心姐姐”;她是以法律监督为职业的检察官,近年来却与三尺讲台结缘,为中小学生讲授法制教育课20余场次,她就是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团委书记、派驻永安检察室副主任、公诉一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科检察员项楠。自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她在干好执法办案的同时,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犯罪预防等工作,用一颗诚挚的爱心和强烈的责任心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为他们的成长撑起一片希望的天空,在庄严的本职岗位上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

    温情关爱  寓情于法

    2016年初,13岁的小萍(化名)因家境贫穷便辍学打工,为了找份好工作,小萍宣称自己17岁,不料却被人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强迫卖淫。

    项楠接案后,通过审查,细心的她发现小萍符合幼女的身体发育特征。针对此细节,她联合侦查员一起多次赴小萍的老家,辗转于小萍的父母、亲属、邻居、老师家中收集、固定证据。当时已是寒冬腊月,最后一次取证结束时已经是晚上九点,但是她冻的发抖的身体里内心却是异常兴奋,她兴奋于有了这些证据就足以认定小萍系幼女,维护了小萍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最终,这些量刑意见被法院采纳,5名被告人被判处16年6 个月至5年6 个月不等刑期,并成功追诉了强奸漏罪和一名强奸罪漏犯。

    据统计,2015年6 月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查科以来,共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3件,147人,其中项楠主办55件114人,主办案件数占总数的 70% 。

    尽职尽责  倾心呵护

    因受到蛊惑,小辉跟随他人聚众斗殴,当场被民警抓获。卷宗里,“高三学生”、“17岁”的信息记录,令项楠的心变得异常沉重。走访家长、联系学校,她开始了一系列社会调查。了解到小辉在学校日常表现较好,尤其是美术特长成绩优秀,很有希望考入不错的大学。但此次犯罪后,小辉开始放弃自我,拒绝去学校读书,整日沉迷于网络。了解情况后,她一次次找小辉谈心,鼓励他重新树立起信心,帮助他解开心结,重返校园。随后,她又多次找被害人做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刑事和解。在项楠的建议下,区检察院对小辉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来,小辉终于考上了心仪的大学,项楠心里也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

    在工作中,项楠一直把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融入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教育挽救的未成年人达100余人,14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考察帮教被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无一人重新犯罪。

    预防犯罪  护航成长

    “检察官姐姐,下次要再来看我。”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让项楠与小丽(化名)之间建起了深厚的感情。

    小丽是她办理的一起强奸、强迫卖淫案件的被害人,案发后小丽情绪十分低落,整日躲在家中,不愿接触生人。为了帮助小丽克服心理上的难关,项楠多次带着小丽喜欢的玩偶,衣物去家中探望,与小丽谈心,并帮助小丽继续完成学业,引导小丽渐渐的走出阴霾。

    项楠坚信,孩子们的内心都很善良,他们需要的是正确的引导与有力的支撑。 因此,“普法进校园”、“普法进社区”有项楠忙碌的身影;对涉案未成年人家访,有项楠积极奔走的足迹……除了做好法制教育减少青少年犯罪外,项楠还专门总结了《学生自我保护九守则》,结合所办案件制作《争当遵纪守法好少年》法制PPT ,在全区中小学法制课中宣讲。

    项楠始终坚信“坚持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坚持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当处于花季的他们不小心犯了错或者受到伤害的时候,急切需要理解、 关心,需要给他们指引人生道路。近年来,项楠在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同时,参与法制宣传、犯罪预防30余次,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用真情、真心、真爱演绎着未检人的大爱人生。武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