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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062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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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通泰冷藏有限公司、东营庆源食品有限公司、李秋凤、崔海明、宋民海:

    申请人东营津源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本会已于2017年6月19日作出〔2016〕东仲字第549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营仲裁委员会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