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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 日期:2017062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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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城义重工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尹林均诉你单位工伤待遇、社会保险等争议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五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肥城市三农大厦3楼0305室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特此公告。

    肥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