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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7060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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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开展

    房改售房扫尾工作的公告

    山东建筑大学教职工住房相关住户: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我校正在开展房改售房扫尾工作。请符合购房条件目前尚未办理购房申请的人员于2017年6月9号前到学校房产科办理房改购房手续。没有按时申报的住户,学校以后将无法办理房改售房业务。因个人未按时申报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办理地点:山东建筑大学资产处房产科行政办公楼109房间

    咨询电话:86361799

    山东建筑大学资产处房产科

    2017年6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