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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季兴军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日期:2017060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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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23456借款人潍坊鸢都兽药厂潍坊市坊子区荆山釉面砖厂

    潍坊市奎文区光华建筑安装公司高密市明星鞋业有限公司山东密水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潍坊环太平洋通信电缆有限公司(现债务主体高密市明星化纤有限公司、王廷强)

  借款合同号

    潍城农银抵借字1999第068 号

    荆农银抵借字 97 第1121-1号

    奎农银借字 2000 第147 号

    高农银借字 2005 第5004号

    37101200600007398号还款计划

    本金(人民币/元)4,300,000.001,088,000.00230,000.00899,034.670.003,608,227.00担保人抵押抵押

    潍坊市奎文区廿里堡检疃予制厂

    高密市丰华化纤制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高密市向华实业总公司抵押

  担保合同号1999.6.301997.11.21

    奎农银保字 2000第 147号

    高农银保字 2005第 5004号

    高 农 银 高 抵 字(2004)第 4030 号、高 农 银 高 抵 字(2004)第 4031号

    根据有关法律及相关政策,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其拥有的原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分行及其下属机构的下述贷款债权项下拥有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利息、罚息、复利等从权利)转让给季兴军。

    请下述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对应的责任承担主体或其承继人立即履行相应还款义务(若责任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民事责任)。

    转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受让方:季兴军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