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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031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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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 雷 ( 身 份 证 号 码 :370306198202064710)自2016年9月 26 日离开工作岗位,长期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在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的情况下就离开公司至今,公司已多次与你联系,但你至今未能回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给公司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请你接此通知后三日内,回公司组织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从通知之日起,你所做的一切行为,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逾期不来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本人承担。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