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 2017 年 4 月 7 日9:3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整体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位于莱阳市高格庄镇大薛村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共 582.01平方米,批准拨用宅基地,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应在 2017 年4月 6 日 11 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莱阳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帐号:100911836700010001;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注明 2017 莱阳法司拍字第 3号),并于2017 年4月 6 日 14 时至 16 时凭交款凭证,经莱阳市人民法院技术部门确认竞买资格后,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人限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535-2216574 刘女士
公司地址:莱州市南阳河东路 988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7386565
省高级法院监督电话:
0531-68886236 0531-68886217
烟台嘉利达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7 年3月 10 日
一、本次拍卖标的:位于莱阳市高格庄镇大薛村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共 582.01平方米,批准拨用宅基地,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应在 2017 年4月 6 日 11 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莱阳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帐号:100911836700010001;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注明 2017 莱阳法司拍字第 3号),并于2017 年4月 6 日 14 时至 16 时凭交款凭证,经莱阳市人民法院技术部门确认竞买资格后,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人限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535-2216574 刘女士
公司地址:莱州市南阳河东路 988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7386565
省高级法院监督电话:
0531-68886236 0531-68886217
烟台嘉利达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7 年3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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