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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函

司法拍卖公告

  • 日期:20161214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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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研、许英,你二人在青岛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期间,2006 年所经手的青岛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业务,因你二人原因导致青岛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向青岛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支付了120973 元,该费用应系你二人未归还公司,故望你在本函登报后十日内向青岛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归还该笔欠款。

    青岛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14日

    受法院委托,定于 2017年1月 6日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栖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拍卖厅以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

    位于栖霞市蛇窝泊镇北庄村北刘山公路东侧的房地产一宗,总建筑面积为226.40㎡ 房屋所有权及土地面积为134.6㎡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两证。竞买保证金:3万元整。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于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应在2017年1月 4日上午11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栖霞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帐号:37001667080050157104)并于 2017年1月 4 日下午 15 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联系电话:

    0535-6720306 13562568000赵经理

    山东银发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