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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 日期: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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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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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拟对下辖临沂分行所持有的山东鸿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16年 12月 7 日,该债权总额为75464755.02 元。债务人位于临沂市兰陵县,该债权由李付春、高中华提供担保,由山东省惠方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和房产提供抵押(该债权的有关详细情况请咨询 0539-8960165)。

    该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本行工作人员、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工作人员,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者变相购买该资产。

    受理征询或异议日期截止12月15 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临沂分行联系。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39-8960165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30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