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丽丽:
本院受理的乔迎秋与你、尤宁宁、山东华烨源经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委托山东弘裕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济南市张庄路104号 5 号楼3 单元301 室房地产进行评估,现已作出鲁弘鉴字第(2009)018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现予公告送达,以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 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特此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庆丽诉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有限公司与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名单等应诉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米春蕾申请宣告张国华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张国华,女,1956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原住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小纬六路南街7号,于2003 年 6月3 日起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望张国华本人或者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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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乔迎秋与你、尤宁宁、山东华烨源经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委托山东弘裕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济南市张庄路104号 5 号楼3 单元301 室房地产进行评估,现已作出鲁弘鉴字第(2009)018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现予公告送达,以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 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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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庆丽诉四川省泸州市长江建筑有限公司与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名单等应诉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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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米春蕾申请宣告张国华死亡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张国华,女,1956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原住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小纬六路南街7号,于2003 年 6月3 日起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望张国华本人或者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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