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观点

“礼让行人”还需行人良性互动

2017-12-05 作者: 汪昌莲 来源: 大众日报
  □汪昌莲

  开车过斑马线,见两名行人站在斑马线护栏中间玩手机,车主先刹了车,见行人没有通行,便开过斑马线,事后却收到一张未停车让行的罚单。12月2日,武汉武昌车主刘先生说起此事觉得冤枉,目前他已向交通大队申请行政复议。(12月3日《楚天都市报》)
  将路权优先让给行人,是城市交通发展的题中之义。在马路上,作为血肉之躯的行人,相比于钢铁构成的机动车是弱势群体,一旦发生事故,行人生命将会受到直接威胁。基于此,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但现实生活中,一些行人无故在斑马线上滞留,不按红绿灯行走,让车主无所适从,而且会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可见,车辆有车辆的规矩,行人也有行人的规矩,不能只约束一方。换言之,车辆礼让行人,还需行人良性互动。比如,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车辆应主动减速慢行,礼让行人,行人这时应快速文明过马路。特别是,交管部门在执法时,应尽量考虑现场具体的情况,不能“一刀切”,要酌情处理。交通法规不仅约束车辆,同样适用行人,如果行人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事故发生,也应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