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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诉决定 挽救六名少女

2012-12-15 作者: 王兴仁 张树华 来源: 大众日报
  □王兴仁 张树华 报道
  本报寿光讯 寿光市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对张某等六名花季少女来说,无异是喜出望外,因为这一纸决定,她们将免受牢狱之灾。
  2011年4月的一天,寿光某学校负责查出勤的女学生孙某查到该校女生李某、王某未上早操并上报。当晚,李某、王某将孙某叫到自己宿舍,伙同张某等4人对孙某进行殴打,并对其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2011年10月,寿光市检察院公诉科受理这起案件。办案检察官审查后发现,6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十六七岁的未成年少女,一贯表现良好,事发后均有悔过表现,且有向被害人道歉和赔偿的请求。为了挽救这些花季少女,寿光检察院的检察官启动了检调对接机制,进行调解,并最终决定对6名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