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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一把手”须出庭

2012-12-15 作者: 王明航 徐文超 来源: 大众日报
  □王明航 徐文超 报道
  本报龙口讯 “一把手”成了被告,局长亲自出庭。这在以往是一件奢望的事,如今成为现实。日前,在龙口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了刘某诉该市某行政执法部门的一起行政诉讼案。
  庭审结束后,原告刘某表示不再提起上诉。“一把手亲自答辩,让我心服口服。”在此之前,龙口市已有6个部门的“一把手”曾坐上被告席。这些“一把手”表示从中受益匪浅,“通过出庭拉近了与老百姓的距离,也给行政部门上了一堂依法行政教育课,对执法中存在的不足能进行及时整改。”
  所谓“民告官”,就是法律术语中的“行政诉讼”。为破除行政诉讼中普遍存在“告官不见官”现象,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规定:凡行政诉讼,被告单位行政“一把手”必须出庭,与老百姓“面对面”答辩。
  龙口市人民法院院长杜继挑表示,行政部门“一把手”出庭,不仅能让老百姓觉得受到了公平、公正待遇,还能让“一把手”直接听取民意民声,从而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据统计,实行“一把手”出庭,该市行政诉讼案件下降了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