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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23主债务人青岛金海岛工贸有限公司青岛大溪地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保税区韩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主合同编号2014信青秦银贷字第220005号(2017)信青城银贷字第0902037号2013信青香银贷字第121068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签署的《资产买卖协议》(编号为SDAMC05ZQSG2021金字第003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其对附表《转让清单》中所列主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息(含利息、罚息、复利等)、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及转让方已经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等费用】依法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联合公告通知各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权利的受让方,现要求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32-83958955;地址:济南高新区颖秀路3365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联系人:匡先生

    联系电话:0532-85023318;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2号

    附表:转让清单

    注:1、若主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履行相应义务。

    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为准。如本公告中主债务人、合同编号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