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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序号12

    债务人名称

    青岛聚宝庄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司担保人名称

    抵押人:青岛恒基置业有限公司;保证人:孙同德、郭桂梅、施维德、冯国霞、张国江、施维霞

  原贷款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

    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中长资(鲁)合字【2021】215-1号《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对公告清单所列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除已垫付的诉讼费用以及自前手债权人承继的诉讼费用权益以外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抵押权等)依法转让给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相关潜在的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还款义务。

    特此联合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

    附: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1年4月20日

    本金余额(人民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

    抵押人:山东灵威尔生化有限公司;保证人:安丘市恒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潍坊欧普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吕玉成、陈桂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安丘支行2500万元

    982.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