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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催收通知

    李  万  军 ( 身  份  证  号  :3728291963XXXX001X)、张延来(身份证号码:3701111963XXXX5236)、孙启  伟 ( 身  份  证  号  码  :3728291970XXXX6813):

    2011年10月 11 日李万军(借款人)与郭中跃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5万元,借款期限至2011年11月 11 日,张延来(担保人)、孙启伟(担保人)。经多方多次催收,截至2021年6月 10 日,借款人及担保人仍未偿还上述债务,请李万军、张延来、孙启伟于登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责任,将上述拖欠的借款及利息一次性向郭中跃支付完毕。

    特此通知。

    通知人:郭中跃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