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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有温度的司法守护

    “检察官,太感谢你们了,我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帮我把司法救助金申请下来了,真是雪中送炭呀!”在拿到检察机关为其争取的5000 元司法救助金时,七十多岁的宫某热泪盈眶地对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

    初见宫某,是烟台市蓬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集市上发放普法宣传材料时。今年4月份,针对各类法律监督案件案源较少的实际情况,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要求,蓬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和第五检察部联合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农村赶大集,主动深入乡村进行法治宣传。宫某看到宣传册上写的检察职能有国家司法救助,就当场进行了咨询。

    检察官通过了解得知,宫某的妻子前两年因交通事故身亡,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宫某八十多万元,但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至今未赔。宫某现在七十多岁,肢体三级残疾,无劳动能力,现年老多病。妻子去世后,家里没有了经济收入,四十多岁的儿子无业且至今未婚,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听了宫某的情况后,检察官认为,宫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立即当场答复宫某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救助。

    依法受理宫某的申请后,检察官又详细审查了宫某的案件情况、身体情况及家庭困难状况,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并报送审批,尽快为其争取到司法救助金5000元。

    人民群众感受到的温暖,才是公正司法的温度。由于每年的司法救助资金有限,为了能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真正为需要救助的人解燃眉之急,为生活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切切实实的帮助,让他们能重振生活勇气。第五检察部办案干警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定期与其他业务部门沟通联系,第一时间获得救助线索,并利用农村赶大集的时机送法下乡,从多起案件线索中仔细筛选,争取最大程度地让救助金落到实处,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来自司法的温情。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蓬莱区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 2.7万元,其中未成年人2件、残疾人2件、农村贫困人口3件。

    袁丹  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