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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公告

    因下列借款人、担 保人没有根据其与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权利继受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公告。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2021年5月26日序号12借款人王新建王斌

身份证号码37230119720715243237230119751114033X

  贷款余额

  198000.00

276749.47

放款日

2018-6-6

2018-10-18

  到期日

  2019-6-42019-10-16

  担保人王拥军、王学平张双学、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