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法直接向下列被征收人或被征收房屋权利人(以下称相关权利人,详见附表)送达评估报告,现向下列相关权利人公告送达青岛市市北区贮水山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分户评估表》、《装修补偿分户评估表》。请下列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持该房屋权利的合法证明材料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黄台路54号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联系人:杨刚,联系电话:18661644796)领取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表》、《装修补偿分户评估表》,逾期视为送达。
相关权利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送达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青岛市市北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
(青岛市市北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6日被征收房屋评估报告序号1234567
被征收房屋地址
市北区贮水山路25号
市北区贮水山路25
市北区贮水山路25
市北区黄台路14甲号
市北区黄台路29号8户乙
市北区黄台路71号
市北区贮水山路25号相关权利人姓名范吉明郑学进郑滨彬
孙文娴、孙钢、孙文彦孙连生
分户评估单价元/㎡2150021823225752289822683
王秀英、王谋元、王林元、王森元、王树元、王素美、王春梅、王爱华、王津和22683
张福英、李秀杰、李秀群、李秀森、李秀生、李秀萍、李秀峰22575
装修评估单价元/㎡
460
460
460
660
460
460
460
安置房源均价(元)宜昌路31号
16600
16600
16600
16600
16600
16600
16600
安置房源均价(元)海岸路36号
15700
15700
15700
15700
15700
15700
15700
相关权利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送达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青岛市市北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
(青岛市市北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6日被征收房屋评估报告序号1234567
被征收房屋地址
市北区贮水山路25号
市北区贮水山路25
市北区贮水山路25
市北区黄台路14甲号
市北区黄台路29号8户乙
市北区黄台路71号
市北区贮水山路25号相关权利人姓名范吉明郑学进郑滨彬
孙文娴、孙钢、孙文彦孙连生
分户评估单价元/㎡2150021823225752289822683
王秀英、王谋元、王林元、王森元、王树元、王素美、王春梅、王爱华、王津和22683
张福英、李秀杰、李秀群、李秀森、李秀生、李秀萍、李秀峰22575
装修评估单价元/㎡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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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源均价(元)宜昌路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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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源均价(元)海岸路36号
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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