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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金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声明

    2021年5月20日我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恶意更换,经查询发现变更法定代表人所用的资料均系伪造,变更所用公章系私自刻制,我公司已报警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且已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上述变更,现我公司声明如下:任何单位及个人持上述变更后的我公司营业执照及公章(编号:3701207641235)开展任何业务,我公司均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特此声明。

    山东金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