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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照已在400余项政务服务场景中应用

    近年来,全省公安户政部门聚焦人民群众追求高品质生活的新期待、新需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出了一大批具有时代性、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措施。

    实施新一轮户籍改革政策。主动适应完善要素市场化和构建国内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在城镇合法居住或就业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均可自愿选择落户。“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 50.8万人口迁入城镇,为城镇高质量发展带来生机和活力。 坚持“ 宜城则城、 宜乡则乡”,畅通城镇大中专毕业生、复退转军人等入乡返乡渠道,鼓励引导他们在原籍或就业创业地落户,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制度保障。

    推出一批户籍类电子证照。积极参与“无证明之省”创建活动,联合省大数据局按照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对外服务的原则,先后推出了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居住证电子证照,广泛应用于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和社会生活等多领域,让“山东人”初步实现“一机在手、畅行齐鲁”的目标。目前,居民身份证等电子证照已在400余项政务服务场景中广泛应用,累计提供“亮证”服务9180余万人次,日均服务量 35余万人次,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

    制定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制度创新、流程再造,陆续推出新生儿出生登记等4项业务“全省通办”,省内夫妻投靠等5项业务“全程网办”,户籍类证明出具、大中专录取学生户口迁移等6项业务“跨省通办”,累计服务268.7万城乡居民。为方便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跨省务工经商人员,从 11月1日起,我省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重庆、贵州等12省(区、市)在我省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再回户籍地。至今已有418名外省群众在我省享受到了“就近办理10 分钟、省下往返千里路”的惠民服务,节约了时间、精力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