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与烟台樱臻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将其对烟台市信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烟台丰园建筑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主债权及抵押、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烟台樱臻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烟台市信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及担保人(烟台丰园建筑开发有限公司、李春、王丽敏、杜广修、宫金平)。请各借款人及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继承人直接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特此公告。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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