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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商城支行对青岛绿泰贸易有限公司依法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已经按现状依法转让给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请债务人青岛绿泰贸易有限公司、王菲菲、靖红乐、李桂梅、王炳书、胶州市吉祥阁大酒店依法向新债权人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履行义务。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

    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买受人)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