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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逾期催收暨债权转让通知书

    姜均强、陈瑞峰、刘富国:

    姜均强在我行的贷款 5 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14 日贷款余额50000元,欠息金额 144501.6元)已逾期5277 天,构成违约。请于2022年1月13日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责任,逾期我行将采取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海岸分行双珠路支行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