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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书

    王焕庆、山东钛宝钛业有限公司、山东恒通膨胀节制造有限公司、泰安市神舟交通器材有限公司、侯传岱、周广河、徐灿玲:

    泰安市恒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0797337750Y)对你们享有的(2014)泰商初字第 26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剩余债权及相应的权利,已经依法转让给了山东鸿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0MA3DMF8E05)特公告通知债务人。

    现公告通知你们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鸿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履行 (2014)泰商初字第 26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泰安市恒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