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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九龙支行对青岛东昌木业有限公司依法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已经按现状依法转让给青岛鑫亚宝锻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请债务人青岛东昌木业有限公司、张连军、郝翠云、张连武、张登旭、张山、王思思、王明霜、胶州市海龙木业制品厂、青岛青龙家居有限公司、臧秀英、王洋依法向新债权人青岛鑫亚宝锻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履行义务。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

    青岛鑫亚宝锻压机械制造

    有限公司(买受人)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