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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罘支行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罘支行与百丰资产管理(山东)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罘支行将其对山东省对外贸易总公司烟台公司享有的债权【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烟经初字第186 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百丰资产管理(山东)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烟台市粮油进出口公司)。请各借款人及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继承人直接向百丰资产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罘支行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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