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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资产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公告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本次公告基准日为2021年3月3日。

    2、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公告资产清单:

    联合公告资产清单(汇总)

    基准日:2021年3月3日  单位:元

    借款人名称

    邹平福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人名称

    本 金 余 额(元)

    山东传洋金属磨料有限公司、王乃忠

    债 权 总 额(元)42,130,345.7358,815,7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