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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对青岛亚马逊数码广场有限公司、青岛康宝食品有限公司依法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已经按现状依法转让给青岛远宁时代商贸有限公司。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请债务人依法向新债权人青岛远宁时代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义务。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  青岛远宁时代商贸有限公司(买受人)

    2021年4月8日客户名称

    青岛亚马逊数码广场有限公司

    青岛亚马逊数码广场有限公司青岛康宝食品有限公司

  发放日期2014-08-262014-08-252014-06-11

到期日期2015-08-242015-08-222015-06-08

  贷款余额

4000000.00

5550029.72

1425564.03

担保人

    青岛双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李绍田,李晓梅青岛佰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晓梅青岛佰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