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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协议通知书

    李鑫池:

    贵方与威海竹岛办事处望岛居民委员会(威海仙姑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望岛集团公司、沈阳大件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签署的《过渡期协议书》,协议约定在望岛居委会(威海仙姑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李鑫池合资经营威海仙姑顶名胜风景区有限公司的过渡期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望岛居委会(威海仙姑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威海望岛仙姑顶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妥善保管玉制品的义务。因上述《 过渡期协议书》已经于 2017年12 月 31 日到期终止,且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判决威海仙姑顶名胜风景区有限公司解散,该协议实际上已不具备履行的法律和现实基础。现通知贵方解除本协议,请贵方尽快取走并自行保管相应玉制品。

    特此通知。

    威海仙姑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