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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1011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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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书

    张同新:

    本人与高扬叶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高青依据(2020)鲁 0103 民初5539 号判决书对您所持有的全部债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权利依法转让给高扬叶,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所有权利也一并转让,请你们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应向高扬叶履行(2020)鲁0103民初5539号判决书所确定的全部债务。

    通知人:高青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