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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1011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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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1

    借款人名称

    山东远大板业有限公司担保人名称

    本 金 余 额(人民币)

    山东省博兴县永鑫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科瑞钢板有限公司、山东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李勇军、张继红、杨清华、于荣令69,000,000.00

    利息(人民币)2,448,945.67

    代  垫费用454,760

    贷款债权合计(人民币)71,903,705.67

    博兴县汇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鑫成达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博兴县汇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鑫成达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博汇资(鲁)债转字[2021]011201 号》债权转让协议安排,博兴县汇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对公告清单所列的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抵押权等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山东鑫成达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博兴县汇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鑫成达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及相关潜在的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鑫成达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履行相应还款义务及担保责任。特此联合公告。

    博兴县汇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鑫成达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5日

    附:公告清单

    附件一:贷款债权明细表  金额:元

    注:债权数额最终以贷款资料载明或司法文书确认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