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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娟:三尺公诉席,一腔检察情

    从“市十佳”到“省优秀”再到“全国优秀”,从稚嫩的检察新人到公认的公诉实力派,三尺公诉席是济宁市检察院刘娟奋斗的舞台。 16 年来,她心怀正义,背负使命,用青春和汗水诠释了一名优秀公诉人应有的优秀品质;用非凡的实力和顽强的意志品质诉说着自己的一腔检察情。

    曾经,刘娟是名副其实的业务“小白”。2004年,大学毕业后,刘娟考入检察系统,从事的是内勤、助理检察员的工作,她戏称自己是“打杂的”。

    第一次独立承办重要案件是在2008年夏天。至今,她仍然记得那次失败的庭审。从讯问、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她一直“不在状态”,以至被对方律师“吊打”。其实,刘娟心里很明白,“不在状态”不仅是因为庭前准备不充分,更多的是因为自己业务功底不扎实。为此,她开始了“卧薪尝胆”的自我提升。

    在研究案件时,她细心地将同事们的发言记录记下来,学习论证思路;在办理案件时,她对各类案件进行归纳总结,对案件涉及到的法条一条条琢磨… …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样的积累和努力最终得到了回报。2012年5 月,在全市公诉人比赛中荣获第一名;2013年1月,在山东省公诉人比赛中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2013年6 月,在全国公诉人比赛中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刘娟办案中接触最多的案件类型,此类案件社会矛盾化解难度极大。2011 年,刘娟办理了王某集资诈骗案,受害者达 500 余人,多为当地群众。因损失难以挽回,群众情绪焦躁,多次聚集要赴省进京上访。顶着这样的压力,她一边做好案件办理工作,夜以继日审查过百的卷宗、堆积如山的账目;一边极力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安抚受害群众情绪,同时,还要与侦查人员沟通,督促对方尽最大努力追缴赃款。

    在公安机关的努力下,部分赃款得以追回。但是赃款追回后如何发放又成了一个难题?因为当时没有先例可循。经过多方权衡,刘娟提出了处理意见,按照群众受害损失与追回赃款的比例进行返还。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受害群众最终理解并认可这个返还办法,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法院建立了赃款赃物的返还工作机制。这个返还工作机制延续至今,并成为政府有关部门处理集资诈骗案件资金返还的一个固定机制。

    办理职务犯罪是刘娟的另一项重要业务。检察职能转隶,职务犯罪办理工作遇到了监检衔接的现实问题。改革将刘娟推到了矛盾和问题的前沿,而刘娟再一次用她的专业做出了完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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