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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山东天宇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韩作芬于2020年1月1日不慎丢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701198711493147,执业 证 流 水 号 :10315601),声明作废。因个人原因不再执业,现公告注销律师执业证书。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