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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青岛零一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以下简称“ 招行潍坊分行”)与青岛零一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招行潍坊分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零一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招行潍坊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青岛零一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零一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公告清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青岛零一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年10月12日

    序号贷款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

    借款人

    官孝磊

    杨秋庆

    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合计

    借款合同编号

    郭楠楠、潍坊沙隆达农药有限公司

    8140304880005

    王建城、范旭东、王坤

    8140313908001

    截至 2020年 8 月 25日本金余额(元)759944.95500000.001259944.95备注

    债权转让金额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诉讼费用、律师费等。具体的利息、罚息、复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其他债权金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核算。